各区、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,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:
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、广东执业药师注册中心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考函〔2008〕60号)要求,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3月28日举行。现将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
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。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08年度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,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(http://www.gzexam.com.cn)或中国广州人事网(http://www.gzpi.gov.cn/gzexam),并经过“网上预报名”和“报名确认”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。
(一)网上预报名时间
网上预报名时间为:2008年11月13日上午9时起至11月28日下午17时截止。自11月28日下午17时起,将关闭报名网关,不再办理补报手续。
在上述时间区间内,进入2008年度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,经过网上填表(简体字)、照片上传(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,照片小于30K,所传照片须与“报名确认”提交的照片一致)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。
(二)报名确认时间、地点
1.报名确认时间:
2.报名确认地点: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(联系电话:83543605,邮箱地址:gzexam@163.com)。
(三)考试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。
二、考试科目及时间
日期 |
考试时间 |
科 目 |
2009年 |
08:30—10:00 |
药事管理与法规(初、中级) |
10:30—12:00 |
药学(中药学、制药)专业知识(初、中级) | |
14:00—16:00 |
药学(中药学、制药)专业实践能力(初、中级) |
三、考试方式
(一)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
(二)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,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。
(三)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。
(四)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,考后收回,不再另发草稿纸。
四、其他
(一)收费
按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粤价函〔2008〕729号文规定,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。
(二)准考证的获取
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-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,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原件)和准考证,即“两证”赴考,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附件:1. 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
2. 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
3. 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
4. 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
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
附件1
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
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
一、 选报等级和专业
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、中级资格考试,各有药学、中药学和制药三个专业,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。
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:药事管理与法规、药学(中药学、制药)专业知识、专业实践能力。
二、 报考条件
凡在我省药品研制、检验、生产、经营、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参加考试:
(一)报考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(报考级别为“考三科”):
1.取得药学(中药学,下同)及相关专业(医学、护理学、生物学、化学,下同)中专学历,从事药学工作满4年;
2.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药学工作满3年;
3.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本科学历,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。
(二)报考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(报考级别为“考三科”):
1.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,具有药师及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工作满8年;
2.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具有药师及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工作满4年;
3.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,具有药师资格及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工作满3年;
4.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2年。
(三)免试部分科目条件(报考级别为“考二科”)
取得广东省驻店药师资格者,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,可以参加初级资格考试,并可免考专业知识。
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学历要求,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;有关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,是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。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。
三、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
(一)《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》(考生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双面打印,经单位审核盖章)一份;
(二)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历(位)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(三)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2张,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;
(四)符合报考条件中第(二)条第1-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及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,还需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、驻店药师注册证(有效期内)、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,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,由验证人签名。
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、学历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。如提交虚假、无效资历、学历的,一经发现,取消报考资格;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,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,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,情节严重者,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。
附件2
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
报名发证登记表
报名点: 报名序号:
姓名 |
|
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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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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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 片 (大一寸) | |||||||||||||||
国籍地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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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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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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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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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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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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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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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技术职务或驻店药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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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工作年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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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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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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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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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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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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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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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申请免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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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过 科 目 |
2008年报考科目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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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简 历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起止年月 |
单 位 名 称 |
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| 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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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填表注意事项:
1.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,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,交单位审核盖章。
2.此表“单位审核”栏由单位填写。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,提交的材料(含照片)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,加盖公章。
3.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,网上确认(网上缴费)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。
4. “手机号码”栏为必填项,所填号码必须能接收考务短信。
二、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:
1.此表一式一份;
2.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历(位)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.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,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;
4.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,还需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、驻店药师注册证(有效期内)、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,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,由验证人签名。
三、声明:
我填写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,符合报考条件,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相一致,否则,我愿负由此引起的责任。
报考者(本人签名):
200 年 月 日
单 位 审 核 |
经审核,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、资历真实、准确,具备(请在以下□内打“√” ): □报考级别为“考三科”条件; □报考级别为“考二科”条件。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: 年 月 日 | ||
考 试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|
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∶ 年 月 日 | ||
考试 时间 |
|
资格证书编号 |
|
发 证 机 关 意 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注:1.单位审核栏内,经办人不签名(盖章),不予受理。
2.发证机关意见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填写。
3.发证后,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。
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
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
报名点: 报名序号:
姓名 |
|
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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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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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 片 (大一寸) | ||||||||||||||
国籍地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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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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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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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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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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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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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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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技术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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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工作年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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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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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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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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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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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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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过 科 目 |
2008年报考科目 | 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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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简 历 | ||||||||||||||||||||
起 止 年 月 |
单 位 名 称 |
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| 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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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填表注意事项:
1.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,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,交单位审核盖章。
2.此表“单位审核”栏由单位填写。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,提交的材料(含照片)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,加盖公章。
3.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,网上确认(网上缴费)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。
4.“手机号码”栏为必填项,所填号码必须能接收考务短信。
二、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:
1.此表一式一份;
2.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历(位)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.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,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;
4.符合报考条件中第(二)条第1-3款者还须提交药师及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。
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,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,由验证人签名。
三、声明:
我填写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,符合报考条件,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相一致,否则,我愿负由此引起的责任。
报考者(本人签名):
200 年 月 日
单 位 审 核 |
经审核,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、资历真实、准确,具备报考中级条件。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: 年 月 日 | ||
考 试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|
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∶ 年 月 日 | ||
考试 时间 |
|
资格证书编号 |
|
发 证 机 关 意 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注:1.单位审核栏内,经办人不签名(盖章),不予受理。
2.发证机关意见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填写。
3.发证后,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。
附件3
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
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
类别 |
级别 |
专 业 |
科 目 | ||
代码 |
名称 |
代码 |
名称 | ||
96.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|
2.考二科 |
01 |
药学 |
1 |
药事管理与法规 |
2 |
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| ||||
02 |
中药学 |
1 |
药事管理与法规 | ||
3 |
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| ||||
3.考三科 |
01 |
药学 |
1 |
药事管理与法规 | |
2 |
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| ||||
5 |
药学专业知识 | ||||
02 |
中药学 |
1 |
药事管理与法规 | ||
3 |
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| ||||
6 |
中药学专业知识 | ||||
03 |
制药 |
8 |
药事管理与法规 | ||
4 |
制药专业实践能力 | ||||
7 |
制药专业知识 | ||||
97.药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|
3.考三科 |
01 |
药学 |
1 |
药事管理与法规 |
2 |
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| ||||
5 |
药学专业知识 | ||||
02 |
中药学 |
1 |
药事管理与法规 | ||
3 |
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| ||||
6 |
中药学专业知识 | ||||
03 |
制药 |
8 |
药事管理与法规 | ||
4 |
制药专业实践能力 | ||||
7 |
制药专业知识 |
说明:考生在网上报名时,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“填表”。
附件4
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、中级专业技术
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
报考科目数 |
初级人数 |
中级人数 |
金额 |
报考一科(50元/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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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二科(100元/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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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报考三科(150元/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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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合 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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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单位名称(盖章): 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以下由考试中心填写:
材料审核员签名:
录入汇总员签名:
收 款 员 签 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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